根据规定,加分工具为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留苏事情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。
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申请2022年积分落户、积分入医和市区积分入学,加15分。
申请人在2022年积分落户、积分入医、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日前,提交本人事情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留苏事情证明和本人书面承诺,可获加分。
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,且出具证明的事情单位,原则上为申请人的在苏参保企业。
扬子/紫牛新闻 张毕荣

校正 徐珩

外埠职工春节时期留苏工作可以享受积分加分政策

来源:紫牛新闻